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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需狠抓执纪监督

2018-04-24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罩,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当前,虽然各级政法机关长期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黑恶势力犯罪仍处于易发、多发期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刺激、封建残余思想影响、境外黑社会组织溢透和社会治理能力局限,黑恶势力仍在一些地区、行业、领域滋生蔓延新动向。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发展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边扫边治边建,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从根本上遏制恶势力滋生蔓延,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

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和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一查到底、绘不姑息。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中共东营市委政法委员会科员  李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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